( 四)我院统一划定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。统考成绩达到合格控制分数线即为统考合格,统考合格考生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主页上的“艺术备案查询”链接查询成绩。我区统考高职(专科)分数线为我区高职 ( 专科 ) 合格控制分数线,美术类考生须统考总成绩不低于 180 分,且其中至少 2 门科目各不低于 60 分,方可报考区外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校考,非美术类专业统考高职(专科)合格分数线上考生可报考区外本科院校的校考。
(五) 2009 年 1 月 31 日 ,考生可通过声讯电话 16889001 查询统考成绩,
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单(电子版)由我院统一发至考生报名所在地市(县)招生办,由市(县)招生办打印发放(不单独给考生发放统考合格证), 2009 年 2 月 4 日后考生可到所在地招生办领取。